育嬰留職停薪買年資,容易忽略的2點效益評估

Photo by Гоар Авдалян on Unsplash 育嬰留職停薪、或當兵留職停薪,可以選擇自願全額繳交退撫基金,俗稱的「買年資」,意思是買留職停薪當年的年資,為的就是退休時能夠有更好的規劃。通常這時候對於是否多一年的退休年資,是需要做一些評估的。 學妹Jane 因為懷了第二胎正準備育嬰留停,在IG發限動詢問關於「留停買年資效益評估」的疑惑。在我理財規劃服務的客群和學員當中,有不少的公教人員也有過類似的情況,我發現大家遇到全額繳交退撫基金效益評估時,常忽略的兩個重點,第一是通貨膨脹、第二是投資效益,我用案例試算給大家看。     一、原以為的留停買年資效益評估 Jane自己試算了留職停薪買年資的效益評估,如下圖: 原以為的留職停薪買年資效益評估 假設留職停薪一年自願全繳退撫基金,明年總共需要繳交 8,826 元 × 12 個月= 105,912 元;退休時以薪點 650 來估算月退金,購買年資比不買年資,多了一年年資,退休年資預計為 34 年,屆時所得替代率為 58.5% ,比不買年資的 57.0% 高了 1.5% 。 139 年 8 月 1 日辦理月退後,每月月退休金能夠領到 60,734 元;若選擇不買年資則領59,177元,兩者的月退金差額為 1,557 元。 Janey自己試算的留停買年資效益評估: 105,912 ÷ 1,557 ≒ 68 個月,只要退休後至少領 5 年 8 個月,能夠將 105,912 元領回本。 而她的疑問是,想要了解看看是否有其他請過產假、育嬰假的教師朋友有相關經驗,想要多評估一下!我跟Jane分享,以下兩點也要考量進去,這樣對妳全面的理財規劃會更有幫助。     二、留停買年資,容易忽略的 2 點效益評估 1. 通貨膨脹 不管你的錢放在哪裡,隨著時間拉長,幣值是越來越薄的,現在的 105,912 元並不等於 27 年後的購買力。如果將考慮通膨考慮進去,以平均 2% 來算的話, 在Jane退休的 27 年後, 180,779 元才等值於現在的 105,912 元。 也就是說 180,779 ÷ 1,557 ≒ 116 個月,月退金要領 116 個月,也就是 9 年 8 個月才真正回本。 首先我們要能保證退休後身體健康領超過 10 年,才

【不動產稅務】蓋房登記給子女,課稅與注意事項

在金融產業將近10年的時間,與朋友見面聊天的過程中,話題從對方自己的理財計畫,不乏也到了家族裡的資產傳承,尤其不動產的買賣或傳承在台灣的家庭裡是很常見的話題,這中間不單單只是稅務問題,更牽扯了情感、公平問題與價值觀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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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跟朋友Andy聊到,老家新竹有一塊土地,所有權是爸爸的,想要家族一起出錢自蓋五層樓的獨棟房屋,五層樓的每一層分別登記在5個小孩的名下,達到自住以及將資產傳承下去的功能。

這時候Andy提了一個問題,這樣贈與稅的要如何計算?

我們先來了解贈與稅的計算,詳見下列圖表。

贈與稅計算圖表


而實務上考慮贈與稅之前,其實還有幾個面向需要考量,以下艾利提出其中三點與大家做個討論。

 

首先思考房屋未來要自住,或是出售?

因為背後影響的不僅是贈與稅高低還有房屋購入成本的問題。

1.未來是留給家人自住可以以兒子為起造人,父母直接將建造費用給營造廠。此種方式為視為贈與。

視為贈與,依據遺產與贈與稅法第5條第3: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其資金。但該財產為不動產者,其不動產。

贈與稅稅基原則上是以贈與當時的時價計算,贈與不動產的時價以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二者通常是較市價低。若是以子女為起造人,父母付建造費用,贈與的金額就是造好房屋的評定標準價格。

2.未來打算投資出售可分年在贈與稅的免稅額度內,先行將資金贈與給兒子,再由兒子把建造費用給營造廠,未來出售時,房屋購入的成本為造廠開立發票的金額,這個金額通常比房屋評定標準價格高。除了每年的贈與在免稅額內,不需要繳到贈與稅,同時也將取得成本墊高。

105年起適用房地合一稅。因房屋取得的成本會比以贈與方式為高,出售時房地合一稅的計算較為有利。

不動產傳承時,下一代將房屋作為自住,或是短時間內可能出售,會影響不動產移轉的方式,而後帶來的結果也會有所差異。

 

未來爸爸過世後土地的繼承,是否也是由房屋所有人繼承

1.土地繼承取得土地計入爸爸的遺產計算遺產稅外,若土地與房屋的所有權人不同的話,未來處分時會有難度,你可以想像土地共有人高達16人以上,而且與房屋所有權人不完全相同的的情況嗎?大家的感情融洽、想法一致嗎?光是3人都有可能喬不攏了呢!

甚至再傳承至下一代,最後是否會由女婿媳婦繼承?所有權人將有可能更加複雜化。

2.土地先贈與給房屋所有權人:如果房屋登記給5個小孩名下時,土地也一併做移轉,此時與繼承碰到不一樣的問題地方在於,土地移轉時要繳土地增值稅,而繼承土地時不用課徵土地增值稅。所以土地先贈與出去可以避免未來土地與房屋所有權人不同人,不過此時的土地增值稅又是另一個要考慮的問題。

3.將土地賣給房屋所有權人:父親將土地賣給房屋登記的5個小孩,達到土地與房屋的所有權人為同一人,需要注意的是小孩的資金來源?土地移轉時的土地增值稅?

土地的所有權人何時做移轉?移轉後的持有人與房屋的持有人是否為同一人?繼承、贈與還是買賣比較適合?都是額外需要提前考量與討論的。

 

、所有權人誰登記在一樓誰又登記在五樓?

一樓除了自住、停車,還有機會可以作為店面耶!可是五樓的採光與風景又比其他樓層好!怎麼登記喬不攏啦公平性的問題也需要特別花時間做好討論,為的都是日後不會因為資產傳承而帶來家族親屬間情感的影響。

不動產的資產傳承,需要思考的面向不單單只是稅務問題而已,家人情感是否融洽公平性問題傳承後的處分以及資產移轉給下一代後,長輩自己未來的退休金與老年照顧是否已安排順利……等等議題,都是容易忽略的地方。

這幾個面向,大家族成員要能夠全員到齊,心平氣和地討論確實實屬不容易,不過提早做好溝通總比日後子女互看不順眼來的好吧!最後回到開頭Andy問的贈與稅問題,不難發現各種稅的金額固然重要,但相對於其他點來說算是好解決的了。

實務上每個家庭的背景、成員組成、想法都不同,同年度是否已做過贈與是否連同貸款一同贈與……等等,都會影響後續的規劃方式,所以在做資產傳承之前,先做好討論與諮詢,是讓未來的傳承計畫有更完善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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